返回西藏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西藏定日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加强整治 确保安全
2009-03-10 16:17  文章来源: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3月10日上午,我县在藏式会议室召开了整治非法销售煤气专题动员会,会议由朱畅江常务副县长主持,尼玛顿珠副县长也出席了会议。县公安局、商务局、发改委、工商局、安监局以及五家在县城从事副食品经营的菜店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动员会。会议主要针对我县目前个别菜店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液化气的违法现象,进行了专题法制教育,明确了整改措施。
  会上,与会同志学习了国务院令344号《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并形成了如下共识:液化气是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和特殊产品,是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
为保障我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参会的县领导希望各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和市场的巡查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求相关菜店要提高认识,不再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安全经营、诚信致富;要求进行合法的食品卫生工作,杜绝危害和损害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确保定日的平安、和谐。
  参会的五家菜店负责人或其亲属也纷纷表示,今后不在从事或不会做出有损合法经营的举动,愿意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定日经济和社会繁荣稳定做出贡献。
  会议明确,从即日起,严禁经营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煤气罐,3月16日,由县相关部门实施联合相关检查。县公安局在百坝设卡,检查从事非法运输煤气罐的车辆,以便从源头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局加强防范工作    2008-10-14 17:5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袁林清 电话:0891-6831362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